2018年8月18日 星期六

與神同行,賠罪不停!-《與神同行:最終審判》(有⚡)


與神同行,賠罪不停!

看完續篇《與神同行:最終審判》(Along with the Gods: The Last 49 Days, 2018)後,更確立「鑄錯/救贖」是該系列電影的敘事核心。人因不堪疲倦、恐懼、嫉妒、愚忠、愚孝等心境狀態而殺人,表面上,電影用「殺人為罪」的道德框架進行陰間的地獄審判,實際上,更是向陽間的凡人,也就是觀眾,拆解罪的本質與層次,重新形塑道德容許的界線。當道德上的罪與法理上的罪慢慢脫鉤,觀眾便有了同情、同理犯罪者的可能,如此,原諒才會發生。

當第一集的貴人金自鴻在前面幾關地獄的審判交涉過程中,揭露童年生活的辛苦、成年後奮發努力卻還是無法從底層家庭的苦難裡翻身,這些交代,漸漸豐富了一名「殺母未遂者」成長背景的厚度,令他最後在天倫地獄面對弒母指控時,有能量撞擊觀眾內心的矛盾和難以取捨,也撞擊出一個我們未必在現實生活中願意退一步思考「如何審判準殺母犯」的空間。這正是電影神奇的效果。

類似的敘事操作,在續集中,挪移到三名陰間使者之間,輾轉千年的宿命。同樣地,故事架構在形式上是「神話」,發生在肉眼不可見的前世與陰間;實際上處理的依舊是「人世的磨難」,在大規模的爭戰殺戮下,人性彰顯的怯懦與高貴情操。前後兩集電影聚焦之處,大概可用家神「成造神」的一句話歸結——「世界上沒有壞人,只有很壞的情況」,這句話坦承亦包容人類的軟弱,當一個人意志軟弱時,任誰都可能做出違背自我原則、破壞世道價值的決定與犯行。

只是,對人性軟弱的理解,與隨理解而來的寬待,有在續篇裡真正展現力道嗎?回答這個問題前,先回顧前篇。


首集當然不是無故將天倫地獄放在最後一關,而是藉此強調違逆天倫乃是萬惡之首,尤其尾聲「都是媽媽我的錯」這種濫情的放大絕,不但情感勒索的既視感太強烈,更讓整部電影功虧一簣。「百善孝為先」最終還是凌駕「有缺陷的人性更近神性」的光輝;「近乎完美的」金自鴻的救贖,不是來自鬆動了「殺人償命」的二元是非對立,而是來自母愛宇宙般偉大,搶著擔負兒子起殺機的過錯,連兒子懺悔的餘地,都要剝奪,逼人萬世不得超生的窒息愛。

相較之下,起初我較喜歡續集的「反轉」,從天倫地獄往回走,在暴力地獄裡,江林看似為當事者金秀鴻做最後的辯護,實則一步步把自己懷抱千年對至親(父親)的愧疚,和生前奪取他人性命後內心的紛亂與虧欠,放在同一座秤上度量,試圖彌補,在此,暴力即是罪,不會只因施暴對象不同,而有懲罰輕重之分。像這樣,罪人藉由受罰與自我犧牲,換取原諒,理應是中規中矩,不會出什麼差錯的劇情編排,但我實在不理解,為何這條主線非得收在閻王是江林父親的化身?導致一場「最終審判」從站在超越血親心結、堅守「命命相等」的價值高點(或許真是神的高度),突然又掉回老子要小子知悔認錯的倫理大戲。既然要這麼結算,到底閻王在世時,身為江林父親的江文植大將軍教養自己的兒子與養子,卻令他們心生嫌隙,手足相殘,是要從什麼角度來判罪?

最後還想特別指出續集的節奏實在非常冗贅。當然有一個原因是首集背景設定的創意也好、故事推進的架構也好,非常新鮮明快,當續集仍不脫這個範疇而反覆時,便容易產生觀影疲乏,尤其看完首集當下,實在為韓國電影工業已能從華人觀眾必定有感的漢儒文化視角切入,嫻熟操作一部商業大片必備的各種條件,感到折服,標竿就在那裡,續集跨越了嗎?另一個問題,我認為出在剪接。如前所述,看過第一集的觀眾,對於地獄審判的因果邏輯,想必很熟悉,因此江林、解怨脈與德春的三角恩怨情仇,不會是一個完全無從推測的謎團,但續篇卻在前世與今生的陰陽兩界等三條分支中,為製造懸疑,也怕落入首集的陳腔而不停裁斷敘事前進,沒想到適得其反,當觀眾彷彿能預知劇情發展,銀幕上的時空卻仍不斷空轉時,觀眾心裏期待的節奏便和影像放映的節奏,成為彼此的殘影,相互干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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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也喜歡這部電影啊好巧!好啦其實也沒那麼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