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5日 星期二

時事雜感-《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》


日前寫〈小人物史觀的共感與侷限-《我只個計程車司機》〉一文時,以「國家」為本位進行的綜合體育競賽——世大運如火如荼進行,於是,看完這部「國家顯然是人民最大敵人」的電影後,情緒複雜,原先感想文的篇幅更長。幾經考慮,一來顧及文章可親性,二來希望運動場上只拚輸贏的激情稍褪後,更有透過文字表達與相互理解的空間,故在電影上映前夕,將前篇無法完整寫下的,一併在此說完。

《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》中,有一段情節尤其令我記得。「光州事件」局勢逐漸高漲之際,來自首爾的司機金萬燮與他的德國記者乘客彼得,初抵光州,因途中連串齟齬,當著其它光州司機面前起衝突。未料,光州運將們多認為金萬燮未盡司機之責,將乘客送抵目的地,不該收取車資。金萬燮氣憤難當,認為「自己人豈有不挺自己人」的道理。然而,對彼時的光州人來說,本地媒體已被政府全面監控,要翻轉抗爭劣勢,唯獨寄望外界輿論與國際勢力介入,權衡下,讓彼得順利採訪、報導,才是最大利益所在。當下「誰是自己人」的判準,完全奠基於抗爭行動的成敗之上。

回看前陣子「反對年金改革團體」干擾世大運開幕後,引發台灣社會輿論。有些聯想。許多人認為,反年改團體「丟臉不該丟到國外」,讓全世界看笑話,倘若當時光州事件也被多數韓國人看作一件家務事,丟臉不該丟到國外,是否會有全然不同的抗爭結果?也有人認為警方鎮壓反年改者的力度太輕,那麼,我們該如何應允當權者有鎮壓民眾的權力?何種鎮壓力度才不是太輕或過重?

事實上,計程車司機金萬燮進入光州前,面對異議份子與抗議學生的態度,也是輕蔑而無動於衷,直到親眼所見國家機器的暴力碾壓,才衝擊原本固守「生在今日韓國已經夠好、夠自由」的想法。

以上說法,不代表支持特定的抗爭行動與訴求,而是人們究竟怎麼看待抗爭的本質,以及抗爭帶來的破壞與後遺?

誠如,有人認為反年改團體是極右份子、既得利益者,卻假裝弱勢,模仿左翼抗爭路線,拿體育場邊無辜運動員與觀眾的人身安全做威脅,脅迫政府回應他們的政治訴求,與「恐怖份子」無異。但過去幾年,即使面對極端恐怖攻擊,當人們還願意更深刻、耐心探討各種國際恐怖組織的興起與擴張時,總不忘戒慎批判、反省美歐俄中等強權大國介入全球各地緣政治的惡果,更甚者,無非那些以「反恐之名,行侵略之實」的跨國軍事行動。時時回觀因由,是重要且必要的。

又如,本次世大運代表台灣出賽的原住民選手表現出色,讓不少人再次呼籲政府正視原住民維持傳統領域完整的要求;「沒有人是局外人」駐紮凱道的反抗行動,即將邁入第二百日,以座談、歌唱、舞蹈,向政府柔性施壓,也盼引起更多社會關注。但訴諸平和的「不服從」,隨世大運落幕,能在台灣社會繼續帶動何等聲量?樂觀以待,這場漫漫不捨的對話,或許是一趟深遠扎根的教育之行,為更長遠的未來,累積能量;悲觀以待,事實就是台灣社會對於片刻沸騰的獎牌狂喜,更有興趣,也更快消逝。

回到「光州事件」吧。這道1980年代於朝鮮半島劃下的歷史傷痕,仍是座活火山,傷口在韓國現今社會持續紅腫蒸燙。上個月初,南韓光州地方法院以「扭曲光州抗暴史實」為由,禁止前總統全斗煥發行個人回憶錄,書中,全斗煥除否認曾下令軍隊射殺平民,更再次重述「光州事件」是受北韓共產勢力煽動與策劃。此番言論,立刻招致光州受難者與遺族團體不滿,遂告上法院。法院宣判,為避免有扭曲史實之嫌的回憶錄內容,影響仍在進行中的光州事件平反調查與求償訴訟,判決全面禁止全斗煥回憶錄出版、發行。

禁制出版,對許多以民主體制、言論自由作為運作骨架的當代國家而言,是不可輕易退讓或撼動絲毫的精神砥柱,因此,看到南韓法院全面禁止全斗煥出版回憶錄,心底閃過一絲猶疑。同樣地,這猶疑不是同意全斗煥的認知,而是面對大寫歷史的詮釋爭奪,人們是否傾向更快作出判斷?或,根本不曾真正在意。

以德國為例,德國設有不得銷售納粹宣傳品的法律規定,而在處理希特勒自傳《我的奮鬥》一書能否出版,則採取有條件限制——只允許附有高達三千五百多條註釋的「註釋版」發售,藉此並陳書中歷史背景與觀點,以免希特勒偏激的反猶主義言論與意識形態,死灰復燃。

因此,看完以「小寫歷史——個人觀點」轉譯「光州事件」的《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》後,思索光州事件帶給台灣轉型正義的啓發、如何面對世大運反年改衝突、面對原住民在凱道爭取完整傳統領域,甚至是近日越南「逃跑」外勞遭警方開槍全身留下十七處彈孔身亡,這類牽涉國族界限、統治正當性與人本價值的辯證,理應越緩慢越好,越深掘越複雜越好。輕易的判斷,總帶來更劇烈的傾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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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也喜歡這部電影啊好巧!好啦其實也沒那麼巧。